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县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留坝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县政府信息
县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留坝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以下县政府信息:
(一)县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六)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情况;
(九)美高梅官网下载,美高梅官网:县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文件;
(十)美高梅官网下载,美高梅官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职务任免的信息或文件;
(十一)县政府领导成员简介(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照片、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工作分工);
(十二)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项问题会议信息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信息;
(十三)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内外事活动信息;
(十四)《美高梅官网下载,美高梅官网通报》相关信息;
(十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县政府规章应当主动公开的。
(十六)以上政府信息在该项信息产生后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留坝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留坝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留坝县政府门户网站( /)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留坝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形式向县政府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地址:留坝县司法路1号 收信人:留坝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邮编: 724100
三、申请公开县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县政府信息,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公开;属于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由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受理、分办。
联系电话: 09163923825
传 真: 09163923137
地 址:留坝县紫柏街道办司法路1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工作日为 8∶00—12∶00 ,14∶00—18∶00 ,其中7 - 8 月份工作日为8∶00 - 12∶00、15∶00 - 18∶00。
(三)申请的办理:
1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即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四、目录编排方法
留坝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般采用两级层次。
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编号;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所属题材:信息发布的形式;
4.生成日期:信息形成或变更发布的时间;
5.文件编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或统编号;
6.发布机构:信息产生的责任机构;
7.所属主题:按行业划分信息内容;
8.关键字: 提示信息所属类别;
9. 服务对象:信息公开服务对象分类。
五、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留坝县监察局投诉。
附件:留坝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为了保证您快速获取您申请的政府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建议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前,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美高梅官网下载,美高梅官网:媒体、公示栏(屏)等渠道和方式对所需政府信息进行查找。
二、为了更加高效地获取相应政府信息,建议您先查看行政机关的职能,尽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如自然资源部门制作土地征收类信息,住建部门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类信息,公安部门制作治安管理类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等。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机关重新制作、加工、汇总、分析的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当明确需要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关信息等模糊性描述。
六、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事一申请”方式提出,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七、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须真实有效,以便行政机关及时答复。
八、本平台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县长信箱等渠道反映。
九、如本平台无法满足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请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按照申请人指定的纸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等形式送达申请人。